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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渣知青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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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余!祝余你醒醒!快!快把人送卫生所!”

“骡子套好了吗?赶紧的!快点!快点!”

“来了来了!快把人扶上来!”

“慢点慢点!”

“快走吧快走吧......”

祝余刚醒来就听见身边杂七杂八的声音,他努力想睁开眼睛,但是他浑身冷的发抖,大脑一片空白,眼皮像是千斤重,他实在是睁不开眼睛。www.maixi9.com

感觉身上裹了层被子,身体没有那么冷了,他又一次陷入黑暗。

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周围都是白刷刷的墙,鼻子里有一股酒精刺鼻的味道,他脑袋昏昏沉沉的,看起来,他现在好像是在医院。

“祝余你醒啦!大夫快来,3号床的病人醒来了。”

祝余看着眼前那个穿着打着补丁衣服的青年,进来看见他醒来,没等他说话就又跑远了。

过了一会儿,那青年领着一个白大褂进来了。

那医生给他测了测体温,说:“熬过去了,没啥大事儿,回去养着就行。就是身子骨太差劲儿了,好好补补就行了。”

“谢谢大夫,谢谢大夫。”只见那青年忙不迭地感谢那个白大褂,然后将人家送出了病房。

果不其然,过了一会儿,那青年回来了。

“祝余啊!多谢你救了俺家艳芳啊!你放心,你养病期间的粮食,俺家全包了!”

祝余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没有贸然开口,只是淡淡点了点头。说:“我现在脑子昏沉沉的,想再睡一会儿。”

“行,你好好休息,俺就坐在一边儿,你醒了有事儿叫俺。”

“好。”

祝余闭上眼睛 ,看是在睡觉,其实是在接收原主的记忆。

他上个世界从未想过自己还会再次醒来,赵思云死后,他万念俱灰,好不容易撑了两年,实在撑不住了,他死之前还在担心,赵思云在下面见着自己会不会怪他。

那么多年,他早就把自己当成了祝余,刻意忘记了所谓原身,也忘记了当初给他发布任务的那个声音。

没想到他死后,就陷入了一片黑暗里,不知过了多久,他一醒来,上辈子感觉如梦一场,心绪平静,感觉自己就如看了故事一般,记得每一个细节,但是对赵思云的感情已经没有那么深了。想着刚刚发生的事,他知道,自己可能又到了新世界。

祝余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没有关于自己本身的记忆,每次醒来都是新的身体新的记忆,但是巧合的是,每个世界的自己都叫祝余。

他如今知道的是:有一个一直伴随他的,不知是什么神器的东西,每次都会给他发布任务,提供剧情。当他附身的这个人生命走到尽头的时候,就会脱离这个世界,沉入黑暗,不知再过多久,再在另一个世界重新醒来。

他不知道这样的世界要经历多久,但是,他心里一直有一个声音告诉他让他一定要一直坚持下去。他也是十分佛系,没有过去未来的人,也没有什么执念,在不同世界里扮演不同的人,也是十分有乐趣的。

而且,祝余发现,他的大脑储存了很多知识,都是较这个世界更为先进的知识体系,由此,祝余觉得自己可能已经轮回了很长时间了。不过,这些念头想想也就罢了,他现在都是在享受当下,尽力做好任务,他十分想知道,当任务结束时,是什么光景。

此时祝余开始接受原身的记忆和这个世界的剧情。

这个故事发生在华国七十年代,这个年代,因为领导人做出了的决定,出现了大规模的文化运动,也同时出现了轰轰烈烈的下乡活动。

原身祝余,十八岁,是首都人,两年前年插队到了北方的一个小村庄,就是现在在的这个长庆村。

原身的条件着实不错,小时候说是在蜜罐里泡大的都不为过。

父母都是大学教授,本来是受人尊敬的职业,但是,他父亲不走运,正遇上了文化运动刚开始那一年,他被自己的学生举报,被下放到了南方的改造厂,母亲不愿离开父亲,加上她本身也是留洋归来。也一同都被下放到了南方。

现在已经是下放的第八年了。

原身当时也才十岁,也并不是心智成熟的时候,虽然记得很多事,但是三观没形成,

他的父母因为他从小身子弱,为了不让他跟着一起受苦,将原身托付给了他的大伯,更是给他大伯留下来不少金钱,但是原身的大伯一直对自己父亲抱有嫉妒之心,所以,在接手原身之后,经常苛待他。

也没有动手打骂,他的大伯是个极其要面子的人,只是在默认着大伯母和堂哥对他的冷暴力。

他大伯的儿子,他的堂兄,从小就嫉妒他家庭条件好,吃得好,用得好。

如今原身落到自己家中,他就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带头霸凌原主。

他多番在外人面前说原身的不是,原身的大伯得了钱也不可能声张,原身更是个被说了只会一个劲儿往后躲的人。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原身就成了一部分人嘴里混吃混喝的白眼狼,对亲生父母冷血无情的不孝子。

寄人篱下本就低人一等,在这样压抑的环境下,在周围同龄人的指指点点下,原身敏感又自卑,心思重,小肚鸡肠,十分记仇。

他大伯碍于当初给祝父的承诺,让他一直读到了高中。

原身这辈子唯一的光芒可能是在高中的时候遇到了他的老师,他的老师将他视为亲子,一直在教导他开导他。

而他也将老师视为生父一般的存在,对这个将自己从泥潭中拉出来的人格外的尊敬。

原本只要这样一直安稳过下去,原身靠着学到的知识,在首都立足找个好工作是不成问题的。毕竟他从小就聪明,对学习有着非一般的天赋。

但是,事与愿违,他的老师也被人举报,而举报人的落款则是写着自己的名字。

原身崩溃了,他就算是害谁都不可能害自己的老师,更何况,谁举报会实名制的举报呢?这一看就是别人栽赃嫁祸。

本来这种低级的手段一般人也是不会相信的,但是,谁让原身本来就不受待见,不少人知道他对自己父母冷血后怎么可能相信他对于老师的拳拳之心呢?

就在这时,这个十六岁的少年仿佛被打弯了脊梁一般,福不单至祸不单行,他的大伯因为他“名声不好”,打着“锻炼身体”和“避避风头”的名号,让他顶替自己的儿子前去下乡受苦,插队的地方还是十分贫困落后的西北地区。

原身的身子本来就不好,心思重的人,更是虚弱非常,原身被猝然通知下乡,对他打击本就不小,更何况乡下,都是要做体力活的。

虽然说适当运动可以锻炼身体,但是这时候做的都是重体力活,而且做的活多少是和吃的挂钩,不干活就吃不上饭,村民们也十分照顾他,但是那个时候,自己家都吃不饱,谁还能顾得上外人?所以他的日子过得格外艰难,好几次都得了重病,几次差点熬不过来。

他生病后收到了来自老师的信件,那时候的老师已经被下放到了祖国的南方,但是原主自知无颜再见老师,也害怕受到老师的责问和批评,所以一直没有拆那一封信。

一年后,原身收到了他父亲所在劳改场从北京辗转后寄来的信件和遗物。

包裹里留下的东西都已经没有了,流落到祝余手中的也只有一封信,一封他父母的心路历程。

他才知道,父母并不是抛弃了他,伯父并不是众人口中的大善人,因为弟弟不在的缘故还愿意收养他给他一口饭吃。

父亲当时已经给他留下了足够他一辈子花的钱财,自己的大伯不过是这部分财产的看护者罢了,可笑的是他却鸠占鹊巢,将这些据为己有。

而他的母亲,因为失去了最爱的丈夫,也最终没有熬过去,在父亲去世没多久,就随着父亲去了。

知道真相的原主满心怨恨,怨恨大伯一家拿了父亲的钱还苛待自己,更是让自己替堂哥受苦。

他内心十分愤怒,但是一直找不到门路。

后来,高考恢复了,原身凭着过人的智慧和毅力,考上了全国最好的大学,顺利回到了首都。他也开始策划如何搞垮他大伯一家,为自己那么多年受的苦报仇。

后来回到首都,他再次见到了自己的老师,才知道老师被下放后,还偏偏下放到了和祝父祝母同一家改造厂。

他听了老师说了自己父母的困顿和无耐,知道了他们这些年一直过得不好,临死时都在遗憾没能见到自己一面。

还说当年老师的儿子和弟子们一直在调查真正举报的人是谁,最后查到了他大伯的身上。原本将他父母的信件和自己的告知都写在信里,但是迟迟没有收到回信。

他的父母以为原主是不肯原谅自己的过错,更是从老师口中知道原身大伯对原身的苛责之后心如刀绞。

原身哪里想到,事情的走向会是这个样子?而造成自己家破人亡的罪魁祸首就是自己的大伯!

因此,他对他的大伯更是恨透了。

那时候的大学生可是凤毛麟角啊,以他大伯的为人,果不其然,那一家人贴了上来,原主也因为怨恨,与他们虚与委蛇。心中都憋着坏呢。

原身的大伯也算是有点见识,加上有原身父母给的钱财,给他堂兄攒了一份不小的家业。原身认为就是因为有了他家给的钱,他们一家才能过的如此快活,他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

说来也怪,原身的堂兄不知道为什么,在商场上无往不利,哪怕是沾上了赌博,最终都没有大事。

后来,不知为什么,他堂兄在经商这件事上表现出了极强的天赋,积累了无数财富。

而和他作对的人都没有什么好下场,都是最终妻离子散,凄惨离世。

原主也不例外,最终只得凄惨收场,临死之前,连口热水都喝不上。

如果光是这样,祝余甚至还觉得原身是个小可怜。

但是,原主在下乡的时候,吃不消繁重的农务,插队两年后,也就是祝余来到的这个节点,借着救命之恩,娶了大队长的女儿。

其实这个救命之恩也不是原主乐意担的。

大队长的女儿,孙艳芳因为受尽一家人的宠爱,比村里其他姑娘干的活少,所以养的也白净,惹了别人的嫉妒,原先是想吓唬吓唬她,没想到孙艳芳从河洞上掉下去了,十二月的北方,那天气就让人受不了,更何况那刺骨的水。

原身也是存着小心思才去救人的,奈何他自己个儿本身身子骨就不行,所以他被送到了医院,而孙艳芳只是在家里喝点姜汤捂一捂就好了。

后来,原身借着小姑娘本来就对他的爱意,以及他的救命之恩,娶了了村里大队长的女儿,把人家单纯的小姑娘哄得团团转,更因为有这层差点丢了命的故事,连结婚证都没领就让人家姑娘当了他媳妇儿。

没成想高考恢复了,原身当然不想继续留在村里,他想回城市,回首都去,但是他根本没有想过要带着这个乡下媳妇儿回城。

他对着这个媳妇儿没有一丝丝的情谊。

所以他甜言蜜语哄着他媳妇儿偷了他爸的公章,偷偷自己给自己开了介绍信,拍拍屁股去念大学去了。

因为他媳妇儿对他十分信任,原主说啥就是啥,她根本还不知道原主考了哪个大学。

就算知道在首都,但是人海茫茫,他们还没有受法律保护的婚姻,所以,他媳妇儿一家只能哑巴吃黄连,自己咽下去了。

原主着实聪明,没几年就混的风生水起。

他在大城市享受美好富裕的生活的时候,他的小媳妇儿艰难的抚养着他们的儿子,因为村里的风言风语,他们不得不背井离乡离开了长庆村。

后来为了供孩子念书,小姑娘熬坏了身体,也没活到60岁就去世了。一辈子操劳,没享过一天福。

他们的儿子省吃俭用上了大学,生活过得并不富裕。本来对于物理有着极强天赋的他不得不选择了一个能赚钱的普通工作,放弃自己的梦想。

祝余最看不惯的就是这些玩弄感情抛妻弃子的男人,纵然原身可以称得上一句命运多舛,可人家姑娘是捧着一颗真心真真切切对他好的。

[滴!任务一:做个对国家有用的人;任务二:让孙艳芳幸福一生。]

那神器适时的发布了任务。

“祝余!祝余醒醒,俺爹赶来驴车了,咱们趁天色早,早点回村吧。”

祝余感觉有人碰了碰他,睁开眼,是刚醒来见到的那个青年。祝余从记忆中得知,这是孙艳芳的大哥。

“好的,孙大哥,你先让村长进来吧,我马上收拾好。”

“别着急别着急。慢点也没事......”那青年憨憨笑着,出去找孙队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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